******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会。
******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如下:
******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西街46号
******医院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门诊部地下一层原核医学科东侧办公区新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1台Ⅲ类医用射线装置,并使用2枚V类放射源68Ge作为设备校准源。同时使用1枚Ⅴ类放射源90Sr,具体如下:
1、在原核医学科东侧办公区新建PET/CT诊疗区,拟使用2种放射性核素(18F和68Ga),拟购置使用1台PET/CT设备,安装于PET/CT检查室,同时拟配备2枚V类放射源68Ge作为设备校准源。
2、将原核医学科接诊区东侧值班室改造为敷贴室,拟使用1枚Ⅴ类放射源90Sr开展敷贴治疗。日常放射源90Sr在PET/CT源库90Sr贮源箱内贮存。
******办公室,用于核医学科日常办公。
******医院(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秀娟;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西街46号。
******有限公司(评价单位),联系人:李毅;电话:******;联系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高新街32号高科大厦8619室。
公示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可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医院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医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