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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M3项目部智能化科技治超系统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LQ6GS-XZ108XMLM3XMB-FW-052)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M3项目部智能化科技治超系统直接采购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M3项目部张先生 (电话:******)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本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室(电话:0354-******)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15时至2024年13月16日15时
******有限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M3项目部智能化科技治超系统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80000元(含税)
中标金额:80000元(含税)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智慧化科技治超系统服务 | 称重检测、抓拍、视频监控、轮轴识别,将有关数据上传至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 套 | 2 | 40000 | 6% | 80000 | |
合计 | 800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
忻州国道改建工程LM3项目部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