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静乐、高壁、粟城服务区采购防护设施直接采购结果公示
2024-DJGS-WZ-118
******有限公司静乐、高壁、粟城服务区采购防护设施直接采购
******有限公司(电话:0351-******)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 18:00至2024年12月18日18:00
******有限公司静乐、高壁、粟城服务区采购防护设施直接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投标含税报价:83303.33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中标价(元) | 备注 |
---|---|---|---|---|---|
1 | 物资、设备 | 批 | 1 | 83303.33 | 税率13%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供应商;业绩满足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