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250031
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光伏铁塔一批,使用项目为:******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杏花岭区中涧河镇,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7.92°,东经112.63°,总占地面积约7200亩。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交流测),共设计安装363662块575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通过9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
2、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的光伏铁塔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估重量(吨) | 交货地点 |
1 | 光伏铁塔 | 包含构件及避雷针(最终塔型及塔高以技术对接结果为准) | 套 | 122 | 874.17 | ******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合计 | / | 套 | 122 |
| / |
注: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确定性,仅供参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按照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1、卖方需负责生产、运输及设备在工地现场的指导安装、配合验收等相关工作,派遣至少1-2名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提供光伏铁塔的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并负责在设备的施工现场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光伏铁塔按批运至使用人指定现场或投标人最快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使用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保证光伏铁塔是全新的,产品质量、规格参数和技术要求满足买方要求且符合国家标准,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7、结算支付条款:卖方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预付款担保保函(担保金额为预付款金额)及合同总价10%的发票,买方收到预付款担保保函及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在卖方将合同设备交到买方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合同总价40%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在该设备安装完成,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运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合同总价50%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设备质保期为初步验收完成后24个月)扣除因设备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多种供应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以票据、供应链方式支付时,期限在半年及半年以内,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标的物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电网公司出具的资质业绩凭证单。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今)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9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标书:
获取招标文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方式2)请登录******/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录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综合评估法,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871-******
******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395MWp光伏项目(一期200MW)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街道富力中心11层
联 系 人: 秦斌(太原光伏项目部)/汪顶阳(华南工程公司)
电 话: ******/******
电子邮箱:******/******
九、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
******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电子签章)